9月10日
臨澧縣公安局接到反饋
一網友在某網絡平臺上發布
“某工廠發生刑事案件”的信息
縣委網信辦、縣公安局網監大隊
第一時間介入調查
經核查
當日工廠老板在深圳出差
其未與員工發生沖突
廠里面也無其它人員傷亡
該網傳信息不實
核實相應情況后
太平派出所在網監大隊的指導下
立即依法傳喚謠言信息發布者
經查
違法行為人龍某
因與工廠老板有財務糾紛
便通過網絡平臺散播不實消息泄憤
并對他人評論確認是否真假的內容
進行確認性回復
后因覺得不妥
自行刪除視頻和虛假信息
在詢問室
違法人員龍某
對其散步謠言擾亂公共秩序
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公安機關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
對其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造謠傳謠必受查處!
來源:臨澧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