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報記者 吳紫欣 通訊員 許冬榮 今年7月,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等5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符合救助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及時納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圍。11月20日,記者獲悉,目前就業援助對象納入低保1569人次、納入特困人員52人次、實施臨時救助115人次,累計支出救助資金71.42萬元。
據了解,民政部門在就業援助工作中承擔重要職責,負責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和就業援助的有效銜接。根據《通知》規定,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被明確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納入就業援助體系。這意味著,正在接受民政部門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失業人員,將同時獲得就業援助政策的支持,實現基本生活保障與就業幫扶的雙重覆蓋。
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對于正在接受基本生活救助的失業人員,民政部門將協助其認定就業困難人員身份,并及時轉介至就業服務機構獲得就業幫扶。同時,對于通過就業援助仍難以實現就業、生活困難的人員,民政部門將按規定及時將其納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圍,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服務,兜牢民生底線。
對于因就業、收入變化等原因退出就業困難人員身份的,民政部門將繼續做好跟蹤服務;對于退出就業困難人員身份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將按規定繼續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確保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對于就業后再次失業、符合救助條件的,將及時重新納入救助范圍,形成救助與就業的良性互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