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干部下基層的餐費按什么標準繳交?
答:需基層單位協助安排用餐的,應當提前告知標準,并向伙食提供方繳交餐費。在基層單位內部食堂用餐,有對外收費標準的按標準繳交;沒有對外收費標準的,按早餐20元,午餐、晚餐各40元標準繳交。在賓館、飯店等餐飲服務單位用餐的(含整體對外承包經營的單位食堂),按照餐飲服務單位收費標準繳交相關費用。
7.干部下基層請基層單位協助租車的費用如何報銷?
答:因公務需要確需基層單位協助向市場租賃車輛的,租車按《常德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租用社會車輛管理暫行規定》(常管發〔2024〕11號)文件執行。租車費由基層單位協助出差人員獲取租車服務公司提供的稅務發票回單位憑據報銷,不再領取市內交通費。
8.由基層單位提供交通工具(如公車)是否需要繳費?
答:凡需基層單位協助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其繳納交通費。如有收費標準,出差人員按標準繳交,最高不超過市內交通費標準(80元/天);若無收費標準,則每人按40元/半天繳交。
9.干部下基層能否報銷午休房費?
答:若當天往返但公務活動超過半天,或當天出差目的地涉及2個縣(市)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出差人員提交書面說明且提供午休房發票,可以在住宿費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
10.干部下基層繳交差旅費如何獲取憑據?
答:分三類情形獲取票據憑證:一是開具稅務發票。對在經營性服務單位就餐、用車產生的費用,可由基層單位協助出差人員向經營性服務單位獲取稅務發票。二是開具往來收據。對在單位內部食堂就餐或由基層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產生的費用,可由基層單位收取費用后出具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三是開具收款收據。基層單位無法出具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或協助獲取稅務發票的,可出具其他收款憑證,如加蓋公章的收據等。
下期解答:
11.因公務活動安排在農戶家用餐是否需要繳交餐費?
12.如果同單位一行多人出差,集體繳交費用如何處理?
13.接待單位對收取的相關費用如何管理?
14.繳交票據是否必須作為報銷依據?
15.干部下基層自行用餐、用車,回單位報銷差旅費是否必須附相關自費用餐、用車票據?
來源:常德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