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報記者 鄧淇月 通訊員 余文潔
案情回顧:
5月17日,鼎城區的莫先生接到自稱“武漢公安民警”的來電,對方稱莫先生曾用名下的銀行卡為犯罪分子中轉2500萬元資金,并線下收取好處費,涉嫌犯罪。莫先生急忙否認,堅稱自己從未出借過銀行卡。對方這時稱,要先“收繳”莫先生的錢款,等案件辦結后再返還,并以“案件保密”為由,讓其不得向親友透露。
次日,莫先生去銀行取出了全部存款28000元,并按照對方指示,將現金分裝于兩雙鞋內,再用衣物遮蓋,然后通過快遞寄往指定地址。隨后的幾天里,莫先生多次詢問“案件”辦理進度,卻始終得不到準確答復。直到5月26日,對方再次聯系莫先生,以“繳納訴訟費洗脫罪名”為由索要更多錢款。無奈之下,莫先生向女兒借款,在女兒的追問下,騙局終于被識破。莫先生及家人遂前往轄區派出所報警。
套路分析:
1.冒充公檢法,制造恐慌
騙子冒充“武漢公安民警”,謊稱莫先生“涉嫌犯罪”,并虛構“銀行卡中轉資金”“收取好處費”等細節,使其陷入恐慌。這種手法通過虛構嚴重罪名,迫使受害者急于自證清白,從而降低警惕性。
2.強調“保密要求”,切斷外界求助
騙子以“案件保密”為由,要求莫先生不得向親友透露,目的是切斷其與外界的聯系,防止他人提醒或揭穿騙局。此類話術常見于冒充公檢法詐騙中,目的是讓受害者孤立無援,完全聽從騙子操控。
3.假意“資金審查”,誘導轉賬
以“收繳錢款待案件辦結后返還”為幌子,誘騙莫先生取出存款并通過隱蔽方式(藏匿鞋中郵寄)轉移資金。此舉既規避了銀行轉賬可能觸發的風控提醒,又讓受害者誤以為只是“臨時保管”,實則錢款已被騙子截獲。
4.層層加碼,持續榨取
在首次得手后,騙子以“繳納訴訟費洗脫罪名”為由繼續索要錢財,企圖利用受害者急于解決問題的心理實施二次詐騙。若非家屬及時察覺,損失可能進一步擴大。
5.利用快遞寄件,逃避追蹤
要求現金郵寄而非線上轉賬,是新型詐騙的隱蔽手段。通過實物傳遞,騙子可規避電子支付平臺的監管和反詐系統的攔截,增加警方追查難度。
警方提示:
公安機關不會通過電話、網絡辦案,更不會要求轉賬、寄現金,凡以“涉案”“保密”為由索要錢財的都是詐騙。絕不向陌生賬戶匯款、寄送現金或貴重物品,遇到要求“保密”的,務必告知親友、社區民警,及時阻斷詐騙。詐騙手段不斷翻新,但萬變不離其宗——最終目的都是騙錢!牢記“不聽、不信、不轉賬”,守好自己的“錢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