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日報記者 姚懿容 通訊員 孫秋材 朱夢 “我們公司今年有兩名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應當參加國外還是國內的工傷保險?”近日,有企業人事專員到常德市工保中心咨詢。
對此,市工保中心業務人員回復:《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不中止。
由此可見,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應當在被派遣當地參加工傷保險,除非因政策原因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就只能在國內參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