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報記者 李張念 通訊員 范瑾瑜 文/圖 近日,漢壽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跨越湘鄂兩省、歷時4年的復雜案件,為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漢壽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聯公司”)挽回了重大經濟損失。
2015年,中聯公司與章某簽訂湖北武漢一處混凝土攪拌站的買賣合同,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提供連帶擔保。合同簽訂后,設備交付B公司使用,并由B公司依約償還了5年貸款。2020年起,B公司因場地及債務問題停止還款。中聯公司無奈就剩余貸款向漢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漢壽縣人民法院判決,章某、B公司及王某需共同償還270余萬元本金及利息。判決生效后,三被告未履行義務,案件于2021年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執行過程波折重重。法院初期凍結了王某在湖南C公司的800萬元優先債權,但C公司隨即破產,債權無法實現。隨后,執行法官另辟蹊徑,鎖定B公司對武漢某第三方享有的債權,于2022年底依法凍結該債權300萬元。然而,第三方以債務纏身為由拖延支付。2025年初,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但第三方僅支付50萬元。
面對僵局,漢壽縣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發出《預罰款通知書》,并于6月作出正式罰款決定。法律威懾立竿見影——第三方負責人次日即赴漢壽縣人民法院,在法院主持下與中聯公司、B公司達成和解協議:中聯公司自愿放棄余下債務利息,第三方承諾一次性支付剩余250萬元。一周內,案款全額匯入法院執行賬戶。
該案的圓滿執結,不僅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更是漢壽縣人民法院以“如我在執”之心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向“執行難”持續亮劍的生動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