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日報記者 蔡文龍 近日,有網友“哆來咪發”在常德論壇留言,反映其辦理公積金貸款后,對首次還款扣款方式存在疑問。
該網友表示,今年9月,他們夫妻雙方共同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了住房貸款,丈夫為主貸人,妻子為次貸人。10月首次還貸扣款為1100余元。扣款前,丈夫公積金賬戶余額為1500余元,妻子賬戶余額為2萬余元。令其不解的是,為何本次還款未從主貸人丈夫的公積金賬戶中扣除,而是全部從妻子賬戶中扣除。網友進一步詢問,月對沖還款是否對賬戶余額有保留月數的規定?
對此,常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出回復,根據《常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常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和貸款業務操作細則的通知》(常房金管〔2025〕4號)相關規定,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須留足6個月的還款額度,該部分資金不參與月對沖還貸。
在實際扣款過程中,系統將按照“先主借款人后配偶”的順序進行劃扣。即優先從主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中扣劃,不足部分再從其配偶賬戶中扣除;若雙方公積金賬戶在留足6個月還款額后仍不足以覆蓋月還款額,系統將自動從借款人綁定的還款銀行卡中劃扣剩余金額。
網友“哆來咪發”發帖中,丈夫公積金賬戶余額為1500余元,不足6個月還款額,所以就從妻子賬戶里扣劃。













